[公司] 签证招聘时的具体事项
通过签证聘用时的特殊事项签证类型特点/特别说明D-2 (留学)原则上,不可能以实习生或全职员工的身份就业。因为我是一个必须学习的学生,所以我不能长时间工作。 (如果满足单独的要求和许可,则可以兼职)如果您想受聘为实习生,您可以申请[D10]签证;如果您想受聘为全职员工,如果变更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您可以获得[E7]签证。授予一次最长居留期限 - 2 年D-10 (求职)包括正式就业前在国内企业的求职活动以及利用科研经费进行的短期实习。艺术表演和娱乐场所等活动被排除在外,只允许美术和体育场地活动。授予一次最长居留期限 - 6 个月E-2 (对话指导)为外语学院等的学生教授外语会话。劳动合同中的最低基本工资必须高于最低小时工资,即使劳动合同中记载了月工资,也必须单独规定小时工资。最长居留期限一次 - 2年(签证到期前6个月可以延期或续签) E-7 (具体活动)活跃在指定需要引进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技能的外国工人以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领域(约87个职业)雇主或公司不得有拖欠税款的历史,并且必须提供签证签发证明。限制现有外籍工人数量,允许外籍就业人数在本国雇员的20%范围内(每5名韩国人1人)公司必须准备并提交雇用外籍工人的书面解释。如果移民局认为可以雇用韩国人而不是外国人,则可能会拒绝许可。没有原工作单位和移民报告的同意,是不可能跳槽的。对于专业人员,工资要求至少为上一年人均国民总收入(GNI)的80%(根据韩国银行网站统计网站公布的金额)授予一次最长居留期限 - 3 年F-2 (住宅) F-5 (永久居留权) F-6 (婚姻移民)为获得永住资格而打算在国内长期居留的人(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以上、社会融合项目4级以上结业者、公民或永住者的配偶)身份,或通过与公民结婚所生的孩子)基本工资必须高于最低小时工资他们受到与普通国内公民一样的待遇,因此合同中没有特殊条款或手续,也不由移民局单独管理。就业活动没有限制,但赌博和娱乐场所受到限制。授予一次最长居留期限 - 3 年F-2-7 (积分制度)必须检查每个详细评估项目的评分和确认标准(需要检查是否因法律修改等而发生变化)自由寻找和更换工作如果您的总分在 80 到 99 之间或者您的收入分数低于 30 - 1 年如果您的总分在 100 到 129 之间或您的收入分数在 30 到 49 之间 - 最长 3 年。如果您的总分为 130 或以上,或者您的收入分数为 50 或以上 - 最多 5 年G-1 (ETC)需要人道考虑的人士,例如工业事故/疾病治疗、难民申请者等。虽然不是工作签证,但只有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外国办事处(G-1-5/G-1-6)取得在留资格以外的活动许可后,才能在韩国工作。 *G-1-5:如果自申请难民认可以来已经过去了 6 个月,并且申请难民认可的人认识到他或她需要赡养因残疾或其他类似原因而无法工作的家属,或者工作是必要的*G-1-6:未被认定为难民,但事先取得入国管理局的就业活动许可,基于人道主义理由获得居留许可的情况限制建筑业就业、赌博、卖淫、娱乐酒吧、违反公共道德的营业场所、设立和经营学院、私人补习等。授予一次最长居留期限 - 1 年*以上信息截至 2024 年 5 月编制,详细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 *详情请致电外国人信息中心(出入境公民服务呼叫中心):(无区号)1345(付费)、(海外咨询)+82-2-1345、+82-2-6908-1345~6、或最近的行政办公室(司法部)请向登记机构查询)。